第二百一十四章 不俗的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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师者,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。先师孔子也讲,得天下英才而教之,是挺幸福的事情。
  秦书同一身的本事,说实在的,要真带进棺材可惜了。他每年从全国各大院校招收一两个研究生,虽然没有谁能当他的徒弟,但收徒弟的心还是有的,许多年了,没遇到可心的弟子,是件挺可惜,挺无奈的事。
  眼前的王小峰看上去不怎么样,又说自己是农民,对艺术没什么天赋和造诣,但他觉着,说不定是块可以雕琢的璞玉。
  “会写字吗?”秦书同问王小峰。
  “写字?”王小峰似乎猜到了秦书同的用意,所以没谦虚,道,“字我是会写几个的。”
  “写几个字瞅瞅?”秦书同玩笑着道,“吃人嘴短,这句老话一点没错。”
  秦书同领着王小峰进书房,要么说人家是著名的艺术家,人家的书房那叫一个典雅别致,书案占据了书房三分之一的地儿,纯金丝楠木做成的,木里条纹分外惹眼。他铺开上好的宣纸,亲自研墨。
  王小峰会写几个字,不是说他会写字,好歹当年考北大的尖子生,怎么可能不会写字。他说的会写几个字,是多少能写点书法。书法这东西不单讲毅力更讲悟性,王小峰家农村的,小时候没多少钱,也没几本课外书,更不会参加各种才艺班,可他对写字比较感兴趣。
  小小年纪的王小峰心里有个想法,如果追求女孩子,手里没个绝活,没个拿得出手的才艺,那可是很丢脸的事。有的人用歌喉俘获女生的心,有的弹吉他让女生倾倒,有的吹笛子,有的打篮球,反正男孩子总得精通点东西。王小峰就写字,写得字相当漂亮,参加全国中学生书法大赛,得过一等奖。
  沉心静气,把袖子挽起来,手从笔筒里拿出毛笔,蘸墨的同时,在想写什么字。
  秦书同见王小峰拿笔的姿势和眼睛里透出的自信,周身散发的那种书生气和锐气,恍然觉着王小峰似乎是驰骋战场的年轻将帅,当真可以于万马千军中取敌将首级。写字讲究的气势,王小峰起码气势足够。
  当年秦书同学书的时候,年轻气盛,便有单枪匹马冲入敌营叫阵的少年志气,他那时候觉着人活在世上,必然要做壮士英雄豪杰,管他面前站着的是王侯还是将相,都给斩落马下。凭着一股初生牛犊的天不怕地不怕的孤傲,生生的在书坛上小试身手,赢了不少的赞许。
  不过年轻的秦书同最缺的沉稳,竟然在王小峰身上有。
  对王小峰接下来的表演,秦书同竟有小小的期待。
  “你就随便写几个字,别有压力,反正你再怎么写,也写不过我。”秦书同说了句大实话,别说王小峰写不过他,当今世界,能在书法上胜过他的,恐怕不超过一巴掌人。
  王小峰没有笑,这次写字和以前不同,能不能从秦书同这里讨得雕刻秘法,全靠这几个字。他抬头瞅了眼书房,见墙壁上挂着两幅字,一副是“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”,另一幅是“天行健,君子以自强不息;地势坤,君子以厚德载物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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